根据曲编发〔2019〕5号文件精神,调整政协曲阜市委员会部分工作机构如下:
设立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室、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工作室,分别作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原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提案和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室,作为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原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经济工作室,作为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原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工作室,作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原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工作室,作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原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工作室,作为市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的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