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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孔德民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1.19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2017年1月18日市政协十三届二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曲阜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孔德民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戴玉志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正科级);

  孔令强同志任鲁城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孙春美同志任书院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张伟同志任王庄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王栋同志任姚村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孔孜同志任时庄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何洪军同志任小雪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陈超同志任息陬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冯爽同志任尼山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刘成超同志任防山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贾兵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耀同志不再担任鲁城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刘立文同志不再担任书院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王洪生同志不再担任王庄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冯兵同志不再担任吴村镇政协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士灿同志不再担任姚村镇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贺天鹏同志不再担任时庄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颜世泉同志不再担任小雪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丰宗艳同志不再担任小雪街道政协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丽莎同志不再担任息陬镇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宋卫锋同志不再担任尼山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房昭臣同志不再担任防山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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