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市政协十三届二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曲阜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孔德民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戴玉志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正科级);
孔令强同志任鲁城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孙春美同志任书院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张伟同志任王庄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王栋同志任姚村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孔孜同志任时庄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何洪军同志任小雪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陈超同志任息陬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冯爽同志任尼山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刘成超同志任防山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贾兵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耀同志不再担任鲁城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刘立文同志不再担任书院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王洪生同志不再担任王庄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冯兵同志不再担任吴村镇政协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士灿同志不再担任姚村镇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贺天鹏同志不再担任时庄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颜世泉同志不再担任小雪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丰宗艳同志不再担任小雪街道政协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丽莎同志不再担任息陬镇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宋卫锋同志不再担任尼山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房昭臣同志不再担任防山镇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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